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来,并携带下列文件:
1.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正本及副各一份(A4 Size,不可剪小张)
2.男女双方的报生纸副本各一份(A4 Size ,不可剪小张)
3.男女双方的照片各1张(Passport Size, 拒收快照)
4.两位证婚人的身份证副本各一份(A4 Size,不可剪小张)
第二部:宣誓
申请者须谨慎填妥表格,并到马来西亚任何宣誓官处进行宣誓
第三部:JPN审核盖章
1.新人必须把申请表格提呈国家登记局(JPN)审核
2.申请表格经JPN审核盖章一切无误后,方可依所选吉日进行注册
第四部:递交表格
第五部:婚姻注册当天
男女双方及两位证婚人必须亲自前来 ,并携带下列文件:
1.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正本
2.两位证婚人的身份证正本
3.男女双方及证婚人衣着需整齐得体,不得穿T恤,牛仔裤、短裤、拖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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